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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
“清网行动”举报方式公布
     2011-06-15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自2011年5月26日至2012年6月30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为确保本市追逃“清网行动”全面开展,展示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上海市公安局组织督察、刑侦、治安、经侦、交警、网安等部门和公安分(县)局开展联合行动,全力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强力开展缉捕逃犯行动。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县)局将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社会各届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现将举报电话、邮箱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110(举报逃犯线索)、021-62325322(投诉电话)

    举报邮箱:qwxd@shanghai.gov.cn

上海市公安局网上追逃专项督察

“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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